各区经科局、财政局:
现将省经信委、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3]16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做好企业项目申报工作。其中专题二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专题我市确定为省市共建新材料基地项目,各区按省文件要求限报三个项目。各区须于7月2日前将初审后的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市经信局;7月3日下午5:30前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项目资料全部要求双面打印、胶装)一式六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和区经科局与区财局的联合上报文件(含项目申请汇总表)报市经信局、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3年6月20日
(联系方式: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刘云,电话:83981195;佛山市财政局 刘邦键,电话:83282602。)
附件下载:粤经信创新函[2013]1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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